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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1-2023年度自治区级高水平本科 教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7


各学院、机关各处室: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21-2023年度高水平本科教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宁教办函2023〕103号),我校共45个项目获批立项建设。其中“艺术设计学”专业获批2021年度全区普通本科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门课程立项2021年度全区普通本科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其中包括线上一流课程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线下一流课程5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6个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全区普通本科高校自治区级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2个项目立项全区普通本科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20个项目立项全区普通本科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8项(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5)。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将高水平本科教育项目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重要任务,组织指导各项目负责人紧紧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专业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综合能力,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能力。

二、各学院要按照《加快建设宁夏高水平本科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与监督,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一流本科专业要对标自治区“三区”建设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一流专业三级认证,提升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一流本科课程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提升课程育人实效;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要突出教学内容、方法的升级改造,提升其在教学运行及教学环节中的保障能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探索教育教学新途径、新模式,促进项目成果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推广应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高水平建设项目经费本学校此前已下发至各负责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如期开展项目建设,并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要求进行报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具体各项目建设周期见附件1-5),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 年且只能延期一次。

四、请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建设过程性记录,

本次获批的项目建设周期是2021年-2024年的,学校将在今年年底组织中期检查(一流基层教学组织今年已组织过中期检查评审,年底不再组织),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材料收集、总结准备。

联系人:杨萍       联系电话:5181515

  附件1-5学校2021-2023年度自治区级高水平本科教育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6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2023年度高水平本科教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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