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22-04-13

银川科技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步骤;了解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配置,熟悉操作规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学生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实验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凡迟到10分钟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并且此次实验成绩为零。

三、进入实验室要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在指定位置上进行实验,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拆卸及处理。

四、在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吸烟,吃零食等。不准擅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内其他设施。要保持实验室和设备的整齐清洁。

五、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等待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理。

六、实验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

七、凡设备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损单,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设备造成损坏者,由事故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并赔偿损失。

学生实验守则(2022)

相关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05 14:4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