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及时检验项目建设成效,进一步落实学院主体责任,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宁教高办〔2018〕2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2025年以前立项建设未到验收期项目。包括自治区级一一流基层教学组织、教改项目等(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时间:各学院需在2026年1月8日前完成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考虑到各学院项目数量和学科分布,将学院合并做中期检查,请各学院做好配合与沟通。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方式:以线下汇报评审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评审会需至少邀请五位校内外评委(包括两位校外评委、一位教务处评委)。
(二)中期检查评审的项目需填写项目《中期进展自查报告》(附件2)并制作汇报PPT。PPT主要从建设目标、建设过程中主要工作、目前取得的成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六个方面进行汇报。
(三)评委打分表参照附件4,具体各学院可做微调。学院根据评审材料和中期检查评分标准(附件3)提出阶段性检查评定建议(“合格”或“不合格”)。
(四)各项目汇报参考时间如下:
专业建设、基层教学组织项目汇报时间10-12分钟,课程和教改项目汇报时间8-10分钟。以上汇报时间仅供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具体评审项目数限定汇报时间。
(五)本年度申请结题延期的项目,要参加中期检查汇报;因访学等因素无法现场汇报的,可提交自查报告,检查方式采用评委评阅自查报告方式进行。
(六)此项工作由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统筹安排,行政秘书负责与教务处联络及材料报送工作。
(七)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检查结果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议后,在学校内公布。各学院行政秘书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工作量折合办法,在项目检查评审结束后做好工作量统计。
联系人:杨萍 联系电话:5181515
附件:1.2025年各学院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1 2025年各学院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2.宁夏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进 展自查报告附件2 宁夏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进展自查报告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评分标准附件3 银川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评分标准
4.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评审评分表附件4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评审评分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6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版权所有:银川科技学院 宁ICP备0900048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