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银川科技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综合训练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银科院发〔2022〕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综合训练质量,调动学生进行毕业综合训练的积极性,引导本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综合训练任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办法,现将2023届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凡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其毕业综合训练综合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评选。
2. 凡我校在编指导教师,能严格执行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的规定,认真指导,恪守规范、严守答辩纪律,且其指导的毕业综合训练优良率在60%以上,至少有1篇被评为校级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设计类
1.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正确,数据可靠,格式规范。
2. 整个设计过程体现出设计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毕业设计或创作作品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答辩时概念清楚,思维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
3. 被推荐的设计类查重检测结论的“全文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5%。
(二)论文类
1. 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充实,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逻辑严密,语言流畅,结论正确,格式规范。
2.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意识。外文资料翻译通顺准确,毕业论文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 被推荐的优秀论文查重检测结论的“全文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
(三)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被推荐的作品和文案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设计说明书完备,方案较为科学,作品质量高,艺术审美性强,具有原创性。整个设计过程能体现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艺术类创作文稿或说明不做查重要求。
(三)其他类
可参考以上类别执行。
三、评选数量
各专业选送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的数量为该专业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2%;优秀指导教师人数为每个专业1-2名,已被评为2023届校级实习优秀指导教师的一般不再参加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各学院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学院 |
专业 |
毕业人数 |
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名额 |
优秀指导教师名额 |
信息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97 |
2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15 |
4 |
2 |
|
土木工程 |
116 |
2 |
1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92 |
2 |
1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62 |
5 |
2 |
|
财经学院 |
工商管理 |
50 |
1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39 |
1 |
1 |
|
财务管理 |
210 |
4 |
2 |
|
会计学 |
287 |
6 |
2 |
|
工程造价 |
128 |
3 |
1 |
|
教师教育学院 |
英语 |
164 |
3 |
1 |
汉语言文学 |
635 |
10 |
2 |
|
学前教育 |
523 |
9 |
2 |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90 |
4 |
2 |
艺术设计学 |
162 |
3 |
1 |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51 |
1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97 |
2 |
1 |
|
摄影 |
54 |
1 |
1 |
|
网络与新媒体 |
128 |
3 |
1 |
|
合计 |
3500 |
66 |
26 |
四、评选流程
1. 各学院在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工作结束后,由各答辩工作小组向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委员会提名推荐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2. 各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委员会根据本学院分配名额,确定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并填写如下相关推荐表和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1)银川科技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推荐表
(2)银川科技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推荐汇总表
(3)银川科技学院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4)银川科技学院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5)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的电子稿的原版和每年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集的印制模板,具体见附件五。
(6)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必须附维普论文(设计)检测报告。
3. 教务处汇总申报材料后,按学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相应评选标准对申报的毕业综合训练进行评选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公布。
五、评选要求
1. 各学院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评选出体现较高专业水平,真正原创的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成果和优秀指导教师。
2. 各学院需严格把关,推荐的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成果不得涉嫌抄袭,若学校复查审核过程中发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问题,将取消指导教师本次评选资格,并且连续两年内不得参与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3. 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格式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最终以Word格式提交。
4. 各学院于2023年5月31日11:00前,将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成果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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