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各专业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即日启动。为加强对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科学规范,确保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和毕业生最后的实践教学环节顺利进行,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综合训练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综合训练形式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前两届毕业综合训练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拓展丰富训练形式,做实训练内容。工学专业,以工程项目设计+说明书为主;文学专业,以文案设计+小论文为主;管理学专业,以论文为主;艺术学类专业,以作品+表演为主。
二、毕业综合训练整体工作时间安排
阶段划分 |
时 间 |
主要内容 |
选题阶段 |
2021年12月10日前 |
1.各专业确定毕业综合训练形式,各学院确定指导教师,并根据本专业毕业生人数和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合理分配指导名额。 2.各学院召开动员会,通报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形式及相关措施和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综合训练选题。 3.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毕业综合训练开题。 |
指导撰写阶段 |
2022年4月1日-19日 |
1.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需要查重的综合训练查重检测工作。 2.各学院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中期自查工作。 3.教务处会同督导委进行毕业综合训练中期检查。 |
查重检测与 答辩阶段 |
2022年5月6日-20日 |
1.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毕业综合训练答辩或演示。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答辩或演示时间,但须提前将答辩或演示安排报送教务处备查。 |
成绩评定与 评优资料报送阶段 |
2022年5月29日前 |
1.各学院做好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报送工作和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优秀毕业综合训练学生成果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相关评选材料报送教务处。 |
总结与表彰 奖励阶段 |
2022年6月10日前 |
1.完成对优秀毕业综合训练获奖学生成果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表彰奖励工作。 2.各学院对2022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进行总结。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1.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2022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重要意义。
2. 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综合训练与就业、考研等之间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综合训练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上来。
3. 认真做好毕业综合训练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加强毕业综合训练的选题与审题、指导教师与学生、答辩与成绩评定、质量监控等过程管理工作。明确各过程的规范化要求,制订好毕业综合训练的实施计划。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1. 选题或作品应符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保证至少有80%以上的毕业综合训练在毕业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和艺术作品创作等实践中完成。
2. 要加大对课题的征集力度,按专业做好学生选题指南一览表,保证备选课题超过学生人数。选题原则上应是一人一题,且各专业近三届不得有重复。
3. 选题应严格执行教研室申报、学院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选题数量、拓宽选题范围的基础上,对师生申报选题进行认真审查。
4. 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 各学院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查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安排校内外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教师做指导教师,新入职教师不得单独指导毕业综合训练。
2. 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前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诚信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
3 加强对在校外完成毕业综合训练学生的管理。根据学科特点和训练形式需要,在校外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学生安全和利于监管指导。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 各学院应加大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相关制度与要求,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综合训练的管理工作。
2. 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有序推进。学校将适时组织进行督查。
3. 做好对2022届本科专业毕业综合训练进行诚信检测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凡以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须按要求完成查重检测工作。其中毕业设计查重检测重复了不超过30%,论文类查重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5%,艺术类参照执行。
教务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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