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留级、降级等)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
(三)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
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具体办理方式: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由辅导员老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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