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级、2020级、2021级高职扩招
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职扩招相关学院:
根据《银川科技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银科院发〔2022〕58号)和高职扩招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教学安排,现对2019级、2020级、2021级三届高职扩招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开展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在2024年秋季学期和2025年春季学期的任一学期里参加了课程重修的2019级、2020级、2021级高职扩招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
二、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范围
根据学习成果的不同性质,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范围包括学生参加第一课堂外的MOOC学习、专业培训、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国家专利、技能考证、文体竞赛、荣誉表彰以及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成绩。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外校课程学习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学生学习外校(区内或区外高职院校)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若外校课程的学习要求与本校相关课程的要求基本一致,经学校认定后,可转换本校相关课程学分。该类学分不超过总学分的三分之一。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考试科目要求与本校相关课程要求基本一致,且成绩合格,经学校认定后,可转换本校相关课程学分。该类学分不超过总学分的三分之一。
3.非学历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具体包含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志愿服务、荣誉表彰、创新创业、技能竞赛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经学校认定后,可转换本校课程学分,详见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计算标准(附件1),每名学生转换学分累计不得超过40学分。
三、认定流程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至4月25日)
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交《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
(二)班主任审查(4月27日至4月30日)
班主任验证学生的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认定项目和学分标准、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等。审查无误的,汇总填写《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汇总表》(附件3),提交二级学院评定小组认定。
(三)二级学院认定(5月6日至5月9日)
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相关专业教师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评定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学生材料审核和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认定项目,杜绝造假行为,确保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符合条件的由组长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
(四)教务处审核(5月12日至5月14日)
教务处对二级学院已认定学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教务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教务系统上对申请认定转换的课程成绩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评定小组首先认真学习《银川科技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银科院发〔2022〕58号),明确可认定学分的项目及对应归属。对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计算标准之外的项目进行学分认定时,二级学院可结合专业建设特色、学生表现等提出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2.班主任老师负责此次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办理的联络事宜,务必确保二级学院在学分认定环节上畅通、准确。
3.学生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学生所得所有的认定与转换学分,以作弊论处,按违纪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其他说明
1.除《顶岗实习》外的已开设课程,学生均可申请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
2.依据《银川科技学院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银科院发〔2022〕29号)附件2:银川科技学院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成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退役军人身份的高职扩招学生,可凭《退役证》申请办理《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体育与健康》《军事理论》4门的免修。上述4门课程的免修申请,可与“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工作合并执行。
3.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则上应为入学当年11月至今所获,即在我校就读期间所获。
4.各班班主任需分年级分专业汇总填写《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汇总表》(附件3)。
5.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提交材料的,可通过邮寄、线上等方式进行办理。
6.每名学生转换学分数累计不得超过40学分。
附件:1.高职扩招学生学分转换及成绩认定计算标准
2.高职扩招学生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申请表
3.高职扩招学生学分转换与成绩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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